3月9日,工信部官網公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稿,擬于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中國版《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基于駕駛自動化系統能夠執行動態駕駛任務的程度,根據在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角色分配以及有無設計運行條件限制,將駕駛自動化分成 0~5 級:
0 級駕駛自動化(應急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不能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備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1 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2 級駕駛自動化(組合駕駛輔助)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3 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4 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內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5 級駕駛自動化(完全自動駕駛)
駕駛自動化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接管。
以下為《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推薦性國家標準報批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