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2020年發布《確保美國在自動駕駛汽車技術方面的領先地位:自動駕駛4.0》,旨在繼續大力推動自動駕駛這一對經濟增長和交通安全至關重要的新興技術的發展。文件指出,自動駕駛汽車在駕駛安全性、經濟社會效益、交通機動性以及高效性四個主要領域具有巨大的潛在價值。
美國首先提出了自動駕駛汽車的“十大技術發展原則”,分別為優先考慮安全、強調網絡安全、確保隱私和數據安全、增強機動性和可達性、保持技術中立、保護創新和創造力、法規現代化、推廣一致的標準和政策、確保聯邦政府采取一致的措施、改善運輸系統層面的效果。這十大原則體現了美國“促進創新、保障自由、美國優先”的發展思路。
美國對自動駕駛技術的政策制定具有延續性
美國對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發展的政策制定始終走在世界前列。針對自動駕駛技術的安全和創新提供指導原則,美國政府此前曾于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別推出多版本文件,具體如表1所示。
表1:美國政府近年來公布的自動駕駛計劃

美國自動駕駛規劃的1.0版本開始明確自動駕駛設計開發、測試和運行的相關要求,2.0版本開始鼓勵各州為自動駕駛技術的測試和部署掃除法律障礙,積極為行業提供指導、向各州提供技術支持和解決方案。3.0版本介紹未來地面交通智能化的指導原則,提出要提升多模式的安全性,并減少政策不確定性,解決之前版本中未涉及的進一步整合問題,進行交通系統相關問題的擴充和完善。4.0版本文件提出美國發展自動駕駛汽車技術的十項原則,以保障三大核心關切點,即保護用戶和社區、促進高效的市場、推動協調努力,分析相關領域的關鍵技術,進而具體列舉了美國各部門和機構在自動駕駛技術方面可發揮的作用。
美國政府此前提出的各版本戰略側重點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斷豐富完善政策體系,極大地促進了美國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這與谷歌Waymo和特斯拉等企業成為無人駕駛行業標桿不無關系。此次頒布4.0版本之舉無疑也是對自動駕駛體系的進一步完善。
多領域支持和多部門協同至關重要
《自動駕駛4.0》著重強調美國政府的投入和合作機會,整合了38個聯邦部門、獨立機構、委員會和總統行政辦公室在自動駕駛領域可發揮的功能,為美國聯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科研從業,者以及其他相關者提供了自動駕駛有關工作的指南,并在確保交通參與各方的人身安全、網絡空間的連通與安全、公眾交通的流動與便利、基礎研究的廣泛與先進、基礎設施的完整與高效等多個方面給出了具體工作引導。
例如,在通信網絡的連通性方面,重點關注了公路用頻譜的使用和管理問題及其解決方案,綜合考慮了能源部、國土安全部、交通部等5個部門與機構。能源部的研究表明交通擁堵將帶來燃料消耗的增加,而這與V2X的通信設備無法滿足需求密切相關。國土安全部提出了關于5G應用和服務的風險管理與評估措施。交通部與學術界和產業界討論后得出結論,為保證運輸安全的應用程序應有在5.9GHz頻段運行的能力。聯邦通信委員會和國家電信與信息管理局負責電磁波譜的管理,考慮到駕乘的舒適性與數據傳輸的安全性,其創造了一個通信技術開發的環境,該環境允許創新和集成相關技術,并防止競爭使用之間的有害干擾。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所進行包括測量技術、測試協議、校準服務、建模和仿真技術的開發在內的計量研究,有助于預測和測試某些連接性方面,如信號傳播以及無線電干擾等。
美國自動駕駛發展路線的自愿特性
《自動駕駛4.0》開始推行“經過測試驗證的自愿性一致性標準”,在對自動駕駛車輛進行安全評估時,由強制要求變為了自愿評價。美國交通部的有關資料表示,美國對于實現自動化技術這一新生事物的做法首先是消除不必要的障礙,因此美國發布的是自愿性指南,而非強制性法規,以最大化創新行為。
美國政府推動自愿協商一致的標準,以此作為鼓勵增加投資和為市場帶來效益的一種機制。自愿達成的一致性的標準可通過檢測協議進行驗證,個人和私營機構可以對自動駕駛的安全功能進行評價,并靈活改變策略以激活創新性。針對汽車的多維環境信息感知、動態決策、實時控制與高效通信等復雜的問題背景與多樣的技術途徑,各研發機構基于非強制的自愿性指南,將在技術協同創新上獲得極大的自由度。
美國《自動駕駛4.0》堅持技術中立、鼓勵市場自由選擇、企業申請豁免,走的是一條邊探索邊實踐的創新路線。2020年2月,首例針對Nuro公司的自動駕駛豁免案例受到關注。
人文關懷是美國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的另一核心
實現自動駕駛,必然需要數據共享,因而《自動駕駛4.0》在十大技術發展原則中提出了要“確保隱私和數據安全”。基于法律與道德的考慮,美國將安全和隱私放在首位,以此保障公民權利和公民自由。在設計和集成自動駕駛汽車時,美國政府將采用基于風險的整體方法來保護公眾隱私和數據安全。這將包括保護駕駛員和乘客的數據以及被動第三方的數據(如行人)免受諸如未經授權的訪問、收集、使用或共享的隱私風險。聯邦貿易委員會還可以針對隱私保護或安全措施不充分做出欺騙性聲明的公司采取懲罰行動。
為落實十大技術發展原則的“增強機動性和可達性”,聯合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內政部、司法部、全國殘疾人委員會、美國無障礙委員會與交通部,“確保所有美國人的流動性”。美國政府通過為消費者提供更多商品和服務的選擇,擴大其獨立出行的途徑,允許個人在適合其需求的地方生活和工作。考慮到老年人及殘疾人的切實需求,這種為日常活動提供流動性的設計,為其提供了經濟機會和社會福利。

圖2:美國開展CARMAsm自動駕駛汽車研究項目 (來源: 美國聯邦公路局FHWA)
中美發展自動駕駛戰略的對比
2020年,中美兩國政府就自動駕駛的戰略發展均頒布了相關文件。我國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多個部門連續發布了兩個與自動駕駛汽車產業相關的政策通知,分別是《智能汽車創新發展戰略》(以下簡稱“戰略”)和《關于促進消費擴容提質加快形成強大國內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1. 政府和企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
中美兩國在各自的自動駕駛的戰略計劃中,都提到了政府和企業的角色與作用。雖然兩國的政府部門與企業組成有所差別,但在自動駕駛任一細分領域中,都提到了需要數個乃至十多個部門或機構,自動駕駛領域的發展需要協同布局與聯合發展。
美國《自動駕駛4.0》稱,政府將采取并推廣“靈活、技術中立的政策,讓公眾,而不是聯邦政府或外國政府,選擇最經濟有效的交通和出行解決方案。” 由此可見其立場是,政府不能徹底監管自動駕駛汽車行業,否則會扼殺正在取得的進展,如欲成為自動駕駛領域的領導者,就應讓行業發展的自由度下放給企業。該規劃在劃定安全底線的前提下,弱化了政府監管,淡化了行業標準,政府工作重點由“增強安全標準執法”轉向“為產業發展掃除制度障礙”。
我國的《戰略》和《實施意見》對自動駕駛產業做出了統一部署,明確給出了可能涉及到的各個部門的工作任務,其發展計劃中各部門的耦合關系更為密切。基于我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背景,我國發揮著體制優勢,在對人工智能、智能型城市、智能化交通等宏觀領域的戰略布局更為宏大。我國經濟體制中政府監管的作用得到了放大,這便是與美國政府的核心區別。
2. 單車自動駕駛和協同自動駕駛策略不同
自動駕駛是一個復雜的體系工程,中美兩國都注重各類軟硬件先進技術在該領域中的重要作用。
美國《自動駕駛4.0》指出政府將為促進自動駕駛的發展進行道路設施的建設,可見智能道路設施的建設速度將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自動駕駛的發展和普及速度,有限的單車智能只能完成特定的駕駛任務。目前,美國的企業在研發中側重單車的自動駕駛,技術上側重強調多個單項技術的全球領先地位。
我國《戰略》中的智能汽車是將自動駕駛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兩者綜合而來的。雖然目前在硬件層面有諸多亟待突破與解決的關鍵技術難題,但是我國注重基礎設施的建設與自動駕駛產業結構的長遠而全面的布局。我國奉行車車協同與車路協同發展的理念。在“智能汽車”的定義上明確加入“智能網聯”的限定,體現出我國未來的汽車是基于完整而高效的網聯化交通體系的,側重各類基礎研究與交叉研究在汽車中的發展與應用。
3. 測試場資源建設情況有所區別
從發展歷史的角度看,美國更早地進行了自動駕駛產業的布局,加州的兩個自動駕駛汽車測試示范區Gomentum Station和Castle是全球開園時間較早的示范區,在2014年投入使用,其后在密歇根州等州也修建了規模較大的試驗場,如Mcity。同時,美國的法規政策由各個州因地制宜制定實施,因此可以看到在政策相對寬松的州,有部分自動駕駛企業較早地進行了自動駕駛的商業化落地。
相比之下,我國政府對自動駕駛的監管更加嚴格,2020年之前的政策相對保守。同時,我國的道路情況也更加復雜,如何保證乘客和其他道路參與者的安全,是自動駕駛商業化面臨的首要挑戰。2016年,上海智能網聯示范區封閉測試區投入運營,中國繼美國、瑞典、日本后成為第四個以政府力量推動自動駕駛技術并建設大型實車測試場的國家。此后各省市地方都開始紛紛建立智能網聯測試場或示范區。
對中國發展自動駕駛技術的建議
無論在中國還是美國,自動駕駛都將繼續成為下一階段國家的重點研究領域。美國的《自動駕駛4.0》和中國的《戰略》、《實施意見》都可以說是承前啟后的過渡性文件,至于是否能有效助力各自國家在自動駕駛領域取得領先地位尚需時間的驗證。同時,我們也要關注多方合作與技術共享帶來的共同進步。在我國的經濟體制和人才背景下,我們有信心期待自動駕駛的早日到來,以下是針對我國自動駕駛產業的幾項建議。
1. 加強基礎科學研究與基礎設施建設
汽車行業正面臨百年未有之變局,我國雖然是汽車生產大國,但是在全球行業地位上仍不高,故而在自動駕駛汽車領域中更需高瞻遠矚地做好頂層設計。未來自動駕駛的實現必然是基于完整的技術生態,實現自動駕駛的前提是配合自動駕駛的技術、政策、基礎設施的全部到位,如圖4所示,任何一方面的缺失都會在自動駕駛領域的競爭處于被動。另一方面,自動駕駛所涉及的細分技術異常繁多,要想全面開花勢必需要大量投入。如何根據本國優勢,核心多點布局從而牽動整體進步獲得集團優勢,是未來需要思考的重中之重。

圖4:智能網聯汽車“三橫兩縱”技術架構
自動駕駛技術的基礎研究涉及人工智能算法、機器學習范式、高精尖傳感器、電子電氣架構、新材料、新工藝等諸多領域,目前大部分的原始創新和初生創新技術源自國外,我國很多研究都屬于跟蹤研究或應用研究。應該明確,自動駕駛技術的突破,勢必緊隨基礎理論和基礎技術的突破。只有扼住科學研究的基礎源泉,才能在自動駕駛技術的競爭中先聲奪人。
在基礎設施方面,我國應發揮制度優勢,實現快速精準布局。自動駕駛與新型移動互聯網、物聯網、智慧城市、智能化交通的相關基礎設施建設是能夠融合一致的。可以說,自動駕駛只是人類社會走向智能化的一個具體應用。我們應注意到,當整體技術背景、軟硬件條件和基礎設施完善后,自動駕駛的實現會水到渠成。
如今,國內很多企業和研發機構都陷入了L3級無人駕駛的瓶頸,L4級實現困難,同時L2級已失去先機,堪稱“雞肋”。我國發展智能網聯汽車應當對交通環境進行進一步地精準評估,強化L3級無人駕駛的落地能力,如與紅綠燈配時協同等,或整合基礎設施資源,直接升級瞄準L4級無人駕駛技術,從而實現商業落地和“沿途下蛋”。當前國內已建成多個智能網聯示范基地,證明了我國基礎設施建設能力強、LTE-V/5G通訊技術領先落實的優勢,從智慧城市體系的角度切入自動駕駛領域,實現基礎共享、技術共進。
2. 增大自動駕駛技術的受眾群體
我國最近一次的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2006年)結果顯示,全國各類殘疾人總數為8296萬人,占全國總人數的6.34%。包含視覺、聽覺、認知等殘疾人在內,老年人和其他弱勢群體都需要提供經濟機會或社會福利。作為有人文關懷的交通大國,我國應當在自動駕駛的高速發展的同時,致力于為上述弱勢群體提供具有更高可達性和機動性的交通方式。
隨著我國2020年脫貧攻堅任務的預計完成,鄉村振興背景下,農業領域的拖拉機、收割機、播種機等其他農用設備的自動化網聯化能進一步解放生產力,且能合理配置社會資源、進一步降低能耗。在商業貨運領域,自動駕駛可以大幅提高貨運輸物安全性、擴大公路運輸輻射范圍、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同理,在公共交通領域,自動駕駛技術也能在提高交通的安全性、交通系統的效率等方面大放異彩。
我國在進行自動駕駛的布局時,必須考慮自動駕駛帶來的社會影響,量化評估其對不同受眾的沖擊與收益,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充分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3. 吸取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補貼帶來的歷史經驗
美國提出聯邦政府將為自動駕駛發展提供系統性支持,如將自動駕駛列為政府研發預算優先事項。同理,中國為了扶持自動駕駛產業的發展,也會出臺自動駕駛補貼等相關刺激政策。
在誘人的財政支持面前,不同企業的做法也許會大相徑庭。我國存在不少潛在企業會為了獲得政府補貼而進行不符合市場規律的短視生產甚至欺騙性生產。十三五期間的初始階段,新能源政策補貼存在一定漏洞,導致一部分燃油車改成了混動車,電動車空置不開,騙取了國家的產業補貼,鉆了國家政策的空子。因此,在未來制定促進自動駕駛技術發展相關政策時,應當吸取經驗、盡量完善,加大監管力度,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在監管的同時,應當對實力不足或者信譽不夠的企業進行引導、整理和整頓,以優化產業結構、合理配置社會資源,保證自動駕駛行業的高質量高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