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是國際公認的國家質量基礎設施,按照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定義,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一般而言,政府主導制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制定周期長,側重于保基本、保安全。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是由社會團體和企業主導,制定周期短,側重于提供競爭力,滿足市場現實需求。
當前,我國低速無人駕駛產業的標準建設工作還處在初期階段。低速無人駕駛產業聯盟作為行業首家聚焦低速無人駕駛技術發展與應用的專業團體機構,聯盟標委會率先確定了包含基礎標準、通用規范、產品與技術應用在內的低速無人駕駛標準體系框架。

低速無人駕駛產業聯盟標準體系框架
于國家而言,鼓勵制定實施團體標準可以解決當下標準缺失的問題,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特別是由行業具體影響力、領導力的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團體標準,具有一定的權威性。
于行業而言,團體標準有利于行業技術和產品的推廣,一項新的具有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科技成果,通過團體標準的作用,可以在短時間內迅速在眾多企業中進行推廣,更好地促進科技成果向實際產品的轉化。
于企業而言,參與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有利于企業市場宣傳,提高品牌影響力,目前一些國家和省市級有關獎項評定、科學技術獎勵已經企業參與標準制定情況納入考核了解范圍。同時,在一些競標項目中,企業參與團體標準等也可成為加分項。
目前,聯盟已組織制定《低速無人車移動底盤通用技術條件》《低速無人駕駛清掃車安全規范》《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技術規范》多項團體標準并正式施行,為行業發展提供了重要參考。(標準全文附后)
2024 年聯盟持續推進標準體系完善工作,經標委會研究決定,擬批準立項制定《低速無人駕駛多車混合調度接口規范》和《面向特定場景低速自動駕駛產品準入及運營規范》2項團體標準。其中《面向特定場景低速自動駕駛產品準入及運營規范》(擬定名)將由福龍馬城服機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牽頭。
本次標準立項公示期為 2024年4月1日至 2024年4月10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擬立項標準有異議或有意向參與以上標準的制定工作,或有更多標準需求,可與標委會張小姐聯系。(聯系方式:13427940994,郵箱1328696059@qq.com)
聯盟已發布團體標準 ↓ ↓ ↓

本標準規定了低速無人車移動底盤的通用技術要求。本標準適用的低速無人車移動底盤,是指純電驅動的用于自動駕駛的非軌道無架線的四輪車輛線控底盤,可以采用集中驅動或分布驅動型式等多種驅動型式;通過一種或多種控制模式(遙控或自主)工作,最高設計時速≤50km/h。搭載合適的上裝后,可提供諸如貨物運輸與配送、郵政快遞、外賣送餐、 移動零售、環衛保潔、安防巡邏、消防應急、農業園林作業等專業化服務的移動底盤,其他移動底盤可參考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低速無人駕駛清掃車安全規范(以下簡稱無人駕駛清掃車)的技術要求、危險源識別、安全防護等級及各類安全要求等。本標準未考慮以下情況的附加要求:——運行環境為極端條件(如極寒環境、核輻射、強磁場及爆炸性環境等)。無人駕駛清掃車除應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適用范圍:行駛速度≤40km/h,具備全流程自動化清掃作業的清掃車。

《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技術規范團體標準第1部分:總則》規定了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的術語和定義、系統架構、功能要求、安全行駛要求、數據及信道加密要求、開放道路視頻數據存儲安全性與合格性等。本文件適用于具備全流程自動化行駛和作業的低速無人駕駛設備。
《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技術規范第2部分:遠程駕駛艙》,規定了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中的遠程駕駛艙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本文件適用于具備全流程自動化行駛和作業的低速無人駕駛設備的遠程實時的控制輸入和可視化數據反饋的遠程駕駛艙設備。

《低速無人駕駛設備遠程駕駛系統技術規范 第3部分:遠程視頻域控制設備與接口》規定了低速無人駕駛系統遠程視頻域控制設備的環境、機械、電氣和功能驗證要求、可靠性以及制造和可維修性要求。本文件適用于具備全流程自動化行駛和作業的低速無人駕駛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