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關于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
(九)明確民用機場非民航專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主體。黑龍江省有關單位反映,根據交通運輸部制定的《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民用機場的專業工程初步設計由民航管理部門負責審批,但未對非民航專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主體作出明確規定,造成地方在建設民用機場項目時,難以明確非民航專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主體,影響機場整體建設進度。建議修訂《民用機場建設管理規定》,明確機場建設中非民航專業工程初步設計的審批主體和職責等,提高機場建設審批效率。(擬轉辦部門:民航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
四、關于完善擴大內需和穩外貿穩外資政策措施的意見建議
(四)加快推進城市空中交通發展戰略布局和標準制定。廣東省部分企業反映,美、日、韓等國已將未來發展空間巨大的城市空中交通產業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但我國相關戰略研究滯后,政策法規和行業標準尚處于空白狀態,企業面臨適飛審批難、飛行許可難、市場投放難等問題。建議將發展城市空中交通納入國家戰略,出臺有關政策文件,制定相關標準,推動產業健康發展。(擬轉辦部門: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民航局)
(五)加快出臺《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廣東省部分企業反映,近年來民用無人機產業發展迅速,應用場景日益廣泛,但目前《民用航空法》無法適用于這一新興業態,無人機監管基本處于無法可依狀態。《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已于2018年1月公開征求意見,但至今尚未出臺。建議加快立法進度,推動條例盡快出臺,建立無人機綜合監管機制,為無人機監管提供法律遵循。(擬轉辦部門:司法部、民航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八)推動消防無人機產業升級和實踐應用。廣東省部分企業反映,目前消防無人機產業市場潛力大,但缺乏統一的認證標準,實踐應用還不充分,監管服務還不到位。建議加快消防無人機標準體系建設,縮短認證周期,加強質量監管,指導行業企業加大研發力度,提高消防無人機技術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進一步推動消防無人機領域的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和實踐應用。(擬轉辦部門:應急管理部、民航局)
通報要求,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基層反映的意見建議,按照職責分工逐條認真研究、積極辦理,能夠出臺的政策抓緊出臺,能夠完善的措施盡快完善,暫時不能采納的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辦理情況于2020年12月31日前報送國辦督查室。國辦督查室將持續跟蹤辦理進度,督促有關方面及時研究回應,對個別相互推諉、工作敷衍、進度滯后的,印發督辦通知進行重點督辦。企業和群眾如有進一步調整完善政策措施、改進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可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進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