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二批無人駕駛路測道路將公布

時間:2020-08-11

來源: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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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四部門下發《關于印發<深圳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通知》,指導意見于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實施。

   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四部門下發《關于印發<深圳市關于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的指導意見>通知》,指導意見于2020年8月10日起正式實施。意見中提到,未來深圳將開放更多無人駕駛路測的道路和場景,逐步實現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落地及商業化運營。該意見的印發,將有力推動特定區域智能汽車測試運行及示范應用,加快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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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3種應用示范場景

  指導意見中明確了無人駕駛應用的三種示范場景,包括載人、城市環衛作業和載貨,以及其他特種作業三種應用示范場景。

  載人應用示范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載人測試示范活動;城市環衛作業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城市道路無人清掃和無人灑水作業測試示范活動;載貨及其他特種作業是指以智能網聯汽車為載體,在指定的開放道路開展非營利性的貨物運輸(危險貨物除外)和其他特種作業測試示范活動。

  如何申請進行無人駕駛示范呢?指導意見規定了應用示范要求以及申請材料和辦事流程。申請開展載人應用示范、城市環衛作業應用示范、載貨及其他特種作業應用示范的主體、車輛、駕駛人及安全員應首先滿足《深圳市關于貫徹落實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管理規范(試行)的實施意見》的基礎上,完成道路實測里程、保險購置、應急預案等內容,提交相應示范方案等材料,向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聯席工作小組提出申請,經評審通過后按規定開展應用示范工作。

  前海、福田、坪山等積極推動

  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建設

  意見中提到,未來順應智能網聯汽車技術發展態勢,深圳將采用定點定線的形式在細分領域先行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在推動技術持續驗證和積累優化的基礎上,由點及面逐步開放更多更復雜道路環境,開展多場景多模式示范應用,逐步實現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技術落地及商業化運營。

  據了解,目前,前海、福田、坪山等都在積極推動“5G+車路協同”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建設,該意見的印發為各區應用示范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撐,與此同時《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第二批開放道路目錄》也即將公布,政策支撐與道路開放為智能網聯汽車應用示范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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